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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爱捅死情敌构成故意杀人罪吗

来源:武汉刑事辩护律师时间:2020-11-03

  在现实生活中,极少部分人会因为某些原因造成他人死亡,最后都会以故意杀人罪定罪,然后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进行处罚。这不经让人产生了质疑,究竟司法工作人员是怎么判断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男子为爱捅死情敌构成故意杀人罪吗?接下来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男子为爱捅死情敌构成故意杀人罪吗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即为故意。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1、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又可分为两种情况,即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

  2、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二、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区别

  (1)认识因素有所不同,直接故意包括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两种情况,间接故意只有明知可能一种情形;

  (2)对危害结果发生的意志因素明显不同。

  间接故意是放任结果发生,即听之任之、满不在乎,容认、同意危害结果的发生;直接故意的意志因素是希望结果发生或明知道必然发生的情况下放任结果发生。

  (3)特定危害结果发生与否,对两种故意及其支配之下的行为定罪的意义也不同;

  (4)直接故意的主观恶性大于间接故意。

  三、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

  2、客观要件

  (1)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

  (2)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既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对所谓的“安乐死”,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当然,量刑时可适用从轻或减轻的规定。

  (3)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男子为爱捅死情敌构成故意杀人罪吗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本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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