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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侵占的立案标准是怎样

来源:武汉刑事辩护律师时间:2021-06-01

  有时候基于信赖关系,会将自己的财物交给值得信任的人保管,可是保管者可能会对财物产生不理智的想法,比方说侵占财物,将该财物据为己有。那么福建侵占的立案标准是怎样?下面就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福建侵占的立案标准是怎样

  刑法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相关规定,数额较大:5000至20000元以上。数额巨大:100000元以上。

  二、侵占罪的量刑标准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中:

  侵占是指行为人以侵吞、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公司、企业财物的行为。

  数额较大是指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

  数额巨大是指十万元以上。

  需要提醒的是,各地方可以依据当地的经济水平拟定数额后报最高院审批。

  三、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这里“数额较大”是指侵占5千元到2万元之间,各地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福建侵占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全部内容了。综上可知,侵占他人的财物一旦达到规定的数额就会构成犯罪,受到刑事的处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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