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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来源:武汉刑事辩护律师时间:2022-07-04

敲诈勒索罪以恐吓等手段,使得受害人内心产生恐惧,因恐惧而给付财物的一种行为。敲诈勒索罪所带来的社会影响十分恶劣,严重破坏了我国良好的社会风气。那么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接下来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就为大家来解答这个疑惑,一起来看看吧。

一、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是: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各体是复杂客体。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刑法》的相关内容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怎样构成敲诈勒索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公私财物的行为。

构成敲诈勒索罪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行为人为一般犯罪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二)行为人必须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财物,这是敲诈勒索罪最主要的特点。威胁和要挟,是指通过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精神上的强制,使其在心理上造成恐惧,产生压力。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种多样,如以将要实行暴力;揭发隐私、违法犯罪活动;毁坏名誉相威胁等等。其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还可以通过第三者转达;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暗示。在取得他人财物的时间上,既可以迫使对方当场交出,也可以限期交出。总之,是通过对公私财物所有人、保管人实行精神上的强制,使其产生恐惧、畏难心理,不得已而交出财物。

(三)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是其他目的,如债权人为讨债而威胁债务人的,则不构成本罪。

对于犯敲诈勒索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其他严重情节”,主要是指敲诈勒索罪的累犯或者惯犯;敲诈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的;敲诈手段特别恶劣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

三、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

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份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如下: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的相关信息。我们了解到如果敲诈勒索罪有结伙作案的,得审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预谋过程以及各违法行为人相互关系、分赃情况、相互印证情况。如您对上述有疑问或者还想了解更多的有关刑事辩护的相关问题,可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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